各旅馆:
根据上级机关有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使用 “二代证”阅读器的精神,前阶段我局与旅馆信息系统开发公司研发了“二代证”阅读器软件接口,并在个别旅馆试点,经试点和论证各项数据指标稳定,旅馆反映良好。为此,决定即日起在全市旅馆业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推广应用。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二代证”阅读器,是为了适应第二代身份证应用发展的要求,提高旅客信息采集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减轻前台工作人员工作量,各旅馆经营者、负责人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力争明年第一季度全市旅馆完成安装使用“二代证”阅读器。
二、注意识别产品,避免盲目购买。此次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各旅馆自愿选择、自愿购买产品。由于目前市场上各类“二代证”阅读器、扫描仪产品多样,请各单位注意识别产品厂家的资质,确保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避免盲目购买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信息系统正常使用。
三、落实规章制度,提高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对住宿旅客验证登记的制度,认真按照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公治〔2006〕4号)精神,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做到 “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传送旅客信息,提高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厦门市公安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