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23】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全市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工作。现将市、区两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2年度已完成年报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厦门市、区两级慈善组织2022年度已完成年报名单统计表》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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