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以下10家社会组织在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期间,受到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列入时限从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之日起计算。
1. 厦门市鹭辉水上摩托艇运动俱乐部
2. 厦门八闽书画院
3. 厦门市光达融通新型助剂研究所
4. 厦门市晖建机电科技服务中心
5. 厦门市莆田湄洲湾北岸商会
6. 厦门市南阳经济文化促进会
7. 厦门市健将武术馆
8. 厦门市卧龙托老院
9. 厦门市国太亚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0. 厦门市林学会
特此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