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邀标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04/19 3.2k 阅读 394 点赞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厦门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4号)精神,我局采取邀标采购方式购买“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服务商,2023年7月7日-14日通过厦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邀标公告。福建省中新国闻传媒公司、厦门日报社、厦门晚报社等符合条件的3家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

  4月18日下午,市民政局自行采购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照采购方案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通过计算总得分,各供应商最后评审得分如下:福建省中新国闻传媒公司432分、厦门日报社461分、厦门晚报社392分。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高者中标,确定厦门日报社为此次邀标成交服务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2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92056  传真:0592-2892119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207室

  邮编:361012

  电子邮件:mzj_zjb@xm.gov.cn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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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