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厦门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4号)精神,我局采取邀标采购方式购买“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服务商,2023年7月7日-14日通过厦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邀标公告。福建省中新国闻传媒公司、厦门日报社、厦门晚报社等符合条件的3家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
4月18日下午,市民政局自行采购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照采购方案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通过计算总得分,各供应商最后评审得分如下:福建省中新国闻传媒公司432分、厦门日报社461分、厦门晚报社392分。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高者中标,确定厦门日报社为此次邀标成交服务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2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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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