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的公告 2021/12/21 1.6k 阅读 505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人员执法证因遗失,现予以声明作废。 行政执法证信息如下: 1.姓名:洪建军,证件名称:厦门市行政执法证,执法编号:020141,执法权限:教育行政执法,有效期:2018.04.03-2024.04.02。 2.姓名:方 凡,证件名称:厦门市行政执法证,执法编号:147321,执法权限:农业综合执法,有效期:2020.10.16-2023.10.15。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