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的公告

2021/12/21 1.6k 阅读 505 点赞

  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人员执法证因遗失,现予以声明作废。

  行政执法证信息如下:

  1.姓名:洪建军,证件名称:厦门市行政执法证,执法编号:020141,执法权限:教育行政执法,有效期:2018.04.03-2024.04.02。

  2.姓名:方  凡,证件名称:厦门市行政执法证,执法编号:147321,执法权限:农业综合执法,有效期:2020.10.16-2023.10.15。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