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设置的要求,一个设区市公积金中心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为此,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招标方式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中遴选确定一家受托银行作为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 项目名称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
三、 投标人条件
1、截至本招标文件对外公告前,已取得承办厦门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资格且已具备正式受理业务条件的受委托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投标人厦门市辖区内各级机构自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财务稳健,2019年底投标人法人层面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的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投标人厦门市辖区内机构自2016年至今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每家受委托银行统一以厦门分行名义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可于 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由经办人凭投标人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湖滨中路520档案综合大楼15楼)1513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投标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