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

厦门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第四期局属单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厦公辅招〔2026〕4号)

2026/05/28 1.6w 阅读 245 点赞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辅警14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详见《厦门市公安局2026年第四期局属单位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招聘主管部门可以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说明:1.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2.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文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优先聘用情形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的。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我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8.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所需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9.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回避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民警察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全部信息通过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警方提示”栏目发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592-2262133。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的工作时段,即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

  (一)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10:00-6月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026年6月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证明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按要求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后完成报名,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所报名岗位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仅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能够体现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应聘者本人的学习经历需完整、真实,最高学历及前置学历均应有效且为毕业状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材料不齐全、格式不正确或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学历证书照片(有学位证书的需一并提供,退役军人以高中(含中专)学历应聘大专岗位的,需提交高中(中专)学历毕业证书);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ogin.chsi.com.cn)查询下载;

  5.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全国法院范围内失信被执行情况;

  6.退役士兵或士官证照片(仅退役军人提供);

  7.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报名二维码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应聘者提交报名信息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28日10:00-6月2日17:00。在截止时间后因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被退回的,或者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超过截止时间未重新提交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

  请应聘者扫下面二维码关注“金山文档|WPS云文档”服务号,审查结果将通过服务号推送。应聘者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可通过服务号查看审查结果,请勿屏蔽服务号推送信息,密切关注服务号信息推送,并按信息要求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或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后,及时重新提交审查,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本人真实情况、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确认及下载准考证

  笔试确认及下载准考证时间:2026年6月4日08:30-6月7日17:00。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笔试确认及下载准考证时间内,密切关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扫描通告内二维码确认参加笔试,下载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笔试。

  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时,应聘者必须携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基础知识、《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二)时间和地点

  01-14岗位笔试时间:2026年6月9日08:30开始。08:10开始检录,08:40停止检录。

  15-17岗位笔试时间:2026年6月9日14:30开始。14:10开始检录,14:40停止检录。

  笔试地点:厦门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原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2011号)

  (三)成绩及排名查询

  查询时间:笔试次日的16:00后。

  查询方式: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查看第四期局属单位辅警招聘笔试通告,扫描通告内二维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能测试

  (一)参加对象

  从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设体能测试人选为R,招聘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体能测试仅判定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测试结果现场告知。因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时间及地点

  请入围体能测试的应聘者根据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第四期局属单位辅警招聘笔试通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

  (三)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为跑步和纵跳摸高。跑步每人最多可测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凡跑步和纵跳摸高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具体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合 格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合 格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最后一天。

  (三)测试须知

  1.体能测试当日应聘者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如应聘者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应在体能测试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七、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现场参加心理素质测评(个人自费),测评结果作为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面试

  (一)参加对象

  笔试、体能测试均合格且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应聘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发布第四期局属单位辅警招聘面试安排通告,扫描通告内二维码查看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对应聘者的政治立场、入职动机、道德品行、适岗能力、履职经历、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评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应聘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九、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一)计算方式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招聘综合成绩总分。计算规则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总分。笔试、体能、面试任一项目成绩不合格不计算综合成绩和排名。

  (二)成绩查询

  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发布第四期局属单位辅警招聘综合成绩查询通告,扫描通告内二维码查看本人综合成绩和排名。

  十、体检

  (一)参加对象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二)时间及地点

  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根据第四期局属单位辅警招聘综合成绩查询通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并统一组织。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需个人自费。体检时,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十一、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期间,再次复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考察政审或资格条件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聘用及待遇保障

  (一)公示

  从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者中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及报考单位、岗位编号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出现体检、考察、资格复核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或者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主管部门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聘用

  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对公示过程中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分批通知拟聘用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入职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到后,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不能胜任辅警工作等情形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对象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机场分局10岗位、公交分局13岗位、翔安分局14岗位的,首次签订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6个月)。用人单位在聘用后将提供专项专业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个人主动离职的,须按未履行服务期比例赔偿培训费用。

  (三)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体系,税前工资约4500-7000元/月(根据招聘岗位具体确定),不含单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开展时间,将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发布通告,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密切关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因应聘者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错过参加考试时间或者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简章、通告等相关信息均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警方提示”栏目发布,未授权其他第三方平台或公众号转载、转发,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诚信应考,注意甄别信息来源,切勿上当受骗;因轻信其他第三方平台或公众号转载的招聘信息而误填个人信息或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应聘者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当环节(不含体能测试环节)成绩查询通告公布后2日内(含公布当日)向招聘主管部门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是否有误,不对评分标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五)应聘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必须遵守考场或现场组织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考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应聘者存在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考卷进行拍照、摄像;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体检时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各项考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成绩保留一年(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算),若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知悉、遵守招聘简章,并承诺将自行及时查阅、接收、遵守考试相关的通告、公示等内容。

  (九)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期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安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公安局2026年第四期局属单位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厦门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方提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