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民政工作宣传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和增强引导效应,增进市民朋友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信任度,使群众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了解民政工作,我局诚邀专业机构进一步提升“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2020〕201号),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厦门市民政局
二、受邀单位
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媒体、主流新闻网站等单位。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
1.采购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运营服务商,负责“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代运营服务期1年。
2.项目总预算价、上限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采购形式
邀请招标
(三)有关要求
1.运营服务商需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和安全意识,制作的文章内容符合政策、安全可靠,保障平台合法、合规运行。
3.运营服务商应具备微信平台代运营经验,能熟练使用编辑排版工具,图文并茂,强化推送内容。有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的公司优先。
4.运营服务商应具备大数据分析能力,能有效对相关代运营数据进行分析解读,加强粉丝属性分析,针对性调整推送内容结构。
5.运营服务商应具备信息开发的专业能力,必要时按我局要求在微信中搭建各种专栏和专题页面,且具备完成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新浪微博号、今日头条号、抖音号、H5页面、小程序等新媒体矩阵开发和代运营的能力,并能按照要求打通各平台数据端口。
6.运营服务商应具备网络活动策划执行能力,能利用微信平台策划执行线上线下联动活动,有效与粉丝互动,同时把握时间节点,对我局重大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7.运营服务商应组建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8.项目申请须以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请。
六、关于报名
1.请参与邀标的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携带含有相关资质、方案、报价的资料(标书),于2023年4月14日17时前以书面提交至厦门市民政局办公室。
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审查时提供原件)。
3.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中标(附评分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斌
联系电话:0592-2892056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2楼
厦门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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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标单位 |
技术文件整体编写质量 (10分) |
实施方案 (15分) |
满足采购 需求指标 (10分) |
项目组人员资历证明 (15分) |
其他 合理化建议 (10分) |
报价合理性 (15分) |
其他 资源利用 (15分) |
企业业绩 (10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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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逻辑性及编制质量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10分。 |
是否对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阐述,评委比较打分。优15-11分,良 10-6分,差5-0分。 |
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每一项加1分,加至满分为止。 |
拟派项目经理、策划人员和编辑人员并承诺不得少于3人,需提供人员分工表。横向比较在15-0分之间打分。佐证材料包括:社保证明、学历证明、个人工作简历。 |
根据供应商提供实际性合理化建议或更优于磋商文件的措施等由评委比较打分;优10-8 分,良7-5分,差4-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最终报价比较打分;优15-11 分,良10-6分,差5-0分。 |
供应商可以提供较大影响力的现有平台(含信息开发实力)或其他媒体平台资源为采购单位扩大宣传影响,根据横向比较后在15-0分之间打分。 |
供应商最近成功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案例,按照市、区级项目和数量横向比较打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