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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行政处罚公告(厦门市明珠养老院)

2023/11/29 1.3w 阅读 534 点赞
行政处罚公告(厦门市明珠养老院)
时间:2023-11-30 11:02

社会组织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厦门市明珠养老院

523502006930178247

厦民罚决〔2023〕18号

撤销登记

2023.11.27

   处罚事由:厦门市明珠养老院2021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及《福建省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行政处罚权十四”裁量基准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第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行政处罚权十四

  处罚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处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三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

  处罚基准:

  (3)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接受年度检查的,或因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被处以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出现该情形的,或者阻挠监督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行政处罚基准:撤销登记;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