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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公告

2024/09/13 1.5w 阅读 266 点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启用的3处3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以下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序号

  辖区

  点位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

  1

  思明区

  湖滨南路后滨路口至后江埭路口段

  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

  2

  思明区

  莲前东路联丰路口至瑞景小区路口段

  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

  3

  思明区

  莲前东路前埔西路口(石潘)路口至联丰路口段

  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