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D MOHAMED ALI KARRAR,男,苏丹,1985年8月14日生,证件号码:P10541879,持有1028578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该人以集美大学外籍专家名义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其妻子ZAINAB ABDALLAH ALBAKRY ABDALLAH,女,苏丹,1990年4月24日生,证件号码:P10479861,持有1028578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私人事务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其儿子MOHAMED EMAD MOHAMED ALI,男,苏丹,2017年3月28日生,证件号码:P10476766,持有1028578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私人事务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目前该专家已离职并携同其妻子和儿子出境。
PANG EE XIANG,男,马来西亚,2002年5月10日生,证件号码:H56283565,持有1031121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该人以华侨大学外籍学生名义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目前该人已休学出境。
LEE LENA MAY LI,女,泰国,2005年1月1日生,证件号码:AD0002782,持有1026927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该人以华侨大学外籍学生名义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目前该人已退学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对EMAD MOHAMED ALI KARRAR等五人所持的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宣布作废决定将于2024年11月10日起生效。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