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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公告

2025/06/11 2.0w 阅读 486 点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启用的8处8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以下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序号

辖区

点位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

1

集美区

杏前路杏滨路口至杏林北路路口路段

违法停车

2

同安区

美溪道与西洲路交叉口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3

同安区

石浔南路与民安大道交叉口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4

同安区

同集北路与后垵高速路口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5

同安区

西洋路与香溪南路交叉口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6

同安区

同集北路与霞碧路交叉口至同集北路与阳翟二路交叉口段-同集北路与梧梠路交叉口至同集北路与集群路交叉口段

超速行驶

7

同安区

海翔大道与天马山隧道交叉口-海翔大道与西洲路交叉口至海翔大道与同集路交叉口段

超速行驶

8

同安区

海翔大道与西洲路交叉口至海翔大道与同集路交叉口段-海翔大道与天马山隧道交叉口

超速行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