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评估报告材料的通告

2020/02/25 1.2w 阅读 52 点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购房职工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负担,精简办事材料,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效率。自2020年2月26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抵押物评估报告;所购房屋评估价以我市税务部门的该房屋交易计税评估价作为认定依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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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