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民〔2023〕40号)相关要求,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
2.无违反诚信行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企业,请于7月17日18:00前向我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提交响应文件。
联系人:李海建,联系电话:2892055。
附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